典型案例|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机)始建于1968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是中国煤矿机械500强企业,其主营产品煤矿专用液压支架多年来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2012年以来,由于煤炭行业持续低迷,主营业务逐年萎缩,企业经营出现巨额亏损,严重资不抵债,2016年平煤机被河南省国资委列为首批需要处置的省属国有“僵尸企业”。2017年10月11日,部分债权人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顶山中院) 提出对平煤机的破产清算申请,平顶山中院于2017年10月27日裁定受理。
经审计评估,平煤机总资产15.42亿元,总负债36.88亿元,负债率239.17%。2018年12月25日,平顶山中院宣告平煤机破产。2019年4月26日,债务人现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平顶山中院裁定终结平煤机破产程序。
为最大限度保护职工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平顶山中院深入贯彻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一是积极协调省政府国资委、平顶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顺利解决了近2000名职工档案缺失影响职工退休手续、工伤待遇和特殊工种认定的问题,共依法保障职工债权2亿余元,涉及职工1159人,职工债权清偿率达到100%;二是主动对接平煤机的股东单位河南国控集团,由其承接原平煤机的大部分职工,根据职工意愿和诉求,自愿选择与国控集团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龄连续计算,安置原平煤机职工近2000名;三是全力配合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认真完成平煤机处置后续工作和遗留问题,用足用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妥善解决了平煤机职工欠缴养老保险费所产生的巨额滞纳金问题,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僵尸企业”破产处置,是运用法治手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式。2017年9月河南省政府启动千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河南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受理并平稳高效审结458家被纳入国有“僵尸企业”名册的企业破产案件,保障了全省三年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如期完成。
该案是河南法院运用破产手段处置“僵尸企业”的代表性案例,在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和经验。职工安置问题是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重点和难点,事关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大局。该案是河南省首批通过破产方式处置的国有“僵尸企业”中体量最大的企业,涉及职工众多且职工遗留问题矛盾尖锐,平顶山中院充分借助府院联动机制,灵活运用各项政策,建立与债权人定期沟通制度,依法协调解决了职工档案遗失、养老金补缴、社保欠费滞纳金核销、破产财产处置等疑难问题,切实保障了企业职工等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