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吨原煤拍卖成功后,村民却阻拦执行?看这个法院如何破此僵局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1-12-08 17:24 回复:0 关注量:119

一起标的为1800余万元的案件



终被执结



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都对案件的结果感到满意



而此案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却不止于此



司法拍卖中买受2.5万吨原煤的竞买人



周围6个村的几百名老百姓



他们对案件的执行结果



是否同样满意呢



一场网络司法拍卖后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2021年9月16日10时35分,在刚刚结束的一场网络司法拍卖当中,竞买人曲周县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经过8次竞价,以2435万元的最高价,竞得2.5万吨电煤。这些煤炭正露天存放于昔阳县大寨镇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内,日晒雨淋,存储条件极差,加上秋冬时节将至,煤炭价格“日新月异”,需尽快处置。于是,在拍卖成交后的第三天,竞买人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就来到晋中中院执行局,同执行法官赵保军办理了司法拍卖的确认手续,并拟定于9月23日中秋小长假之后开始拉煤出售。


00:21


然而,竞买人前去拉煤的当日,却遭到周边6个村庄几百名村民阻拦执行,部分村民甚至将车辆开到磅房阻截拉煤车辆通行。当天下午,承办法官赵保军及其他执行人员火速赶往现场,处置突发情况,同样遭到了村民的阻拦、谩骂、抗拒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危机时刻,赵保军一行寻求昔阳县委、政府的支持,想通过乡镇党委政府的帮助,来做村民的思想疏导工作,劝导群众遵守法律、配合执行,不要抗拒法律、阻挠执行。



此时昔阳县委、政府的回答是,“百姓的利益是我们必须予以优先考虑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希望执行人员能综合考虑,善意文明规范执行;强制执行,百姓是不会答应的!”



“为什么群众会如此反应强烈?这样的僵局究竟该如何破解?”,这两个问题成为解决此次执行问题的关键症结所在。



该怎么办?赵保军和所有参与执行的同志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他开始反问自己:



法院能否在此次执行行动中采取强制性措施?这是不是最好的执行方式?



百姓不顾法律的权威,公然阻挠执行工作,是应该继续强制执行,并将带头闹事的人员实施拘留,以彰显法律的权威?还是暂缓案件执行?



如果暂缓执行,给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呢?



不对呀!老百姓是最讲道理的,如果不是惹急了,他们不会“铤而走险”的!是呀!还是得耐心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呀!



一边是几百名群众维权的强烈呼声,另一边是买受人的巨大损失和申请执行人多年的期盼!眼看案件有了着落,却陷入两难境地!如果竞买人不能得到竞买的电煤,错过出售的最佳时间,损失可是不小啊!百姓口中所说的因煤矿经营造成塌陷的土地没有经过法律程序,暂时还无法认定损失的大小,更无法通过法院维护权益,而党委政府支持群众维护权益的态度也很明确



究竟什么才是案件的“最优解”?



执行局的同志们陷入了沉思,承办法官赵保军和他的团队成员更是反反复复翻阅着卷宗和若干法律规定,想从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故事从9年前说起吧……



首次申请执行,案件被终止



012012年11月12日



申请执行人普赛斯(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昔阳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选煤厂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由普赛斯公司负责对该公司的选煤厂改造工程进行设备采购及施工,煤业公司需向普赛斯公司支付相关合同价款3960万元。合同签订后,普赛斯公司积极履行了合同义务,选煤厂经过合格验收已投入使用,但煤业公司一直拖欠部分合同款未付。022016年



普赛斯公司在索要合同价款无效的情况下,向晋中中院提起民事诉讼。032017年5月2日



晋中中院作出民事判决,煤业公司向普赛斯公司支付合同欠款188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煤业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042017年6月16日



普赛斯公司向晋中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被受理后,通过冻结、扣划等方式仅执行到位12万余元,但同时查封了被执行人的采矿权及土地使用权。此后,被执行人长期停产无履行能力。052018年5月17日



晋中中院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四年后,案件恢复执行,司法拍卖让当事人看到了希望



2021年5月26日,申请执行人以要求处置采矿权为由,申请恢复执行,原案件承办法官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承办该案,就交由执行法官赵保军所在团队来承办。截止案件恢复执行时,1800余万元本金及利息尚未履行。



第一次调查



承办法官赵保军接手案件后,一方面考虑采矿权处置的可行性,另一方面要求申请执行人继续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经自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后,反映被执行人现场存放有约4万吨原煤可供执行。



执行团队随即于2021年7月9日到被执行人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煤业公司除了有几名工作人员看门外,已经停产。煤业公司确有原煤存放,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基本属实,但具体吨数不好确定。经询问被执行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生产记录,现场存煤大约2.7万吨,执行团队为保证查封吨数,根据执行标的额,形成了初步的执行工作思路。



执行团队经再三研判、反复推敲,决定先行查封2.5万吨煤,后续执行方案视拍卖情况而定,拟采取如下执行方法,来和双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寻求“最大公约数”来满足双方的不同需求:



01



从介绍晋中中院4月份的一起司法拍卖成功案例入手,当时的3万吨原煤,从起拍价1899万元到成交价2871万元的事实,对当事人双方以启发和希望,调动双方积极申请并配合司法拍卖。



02



通过组织双方协商,申请执行人基本同意,将来司法拍卖成功时,向被执行人返还部分款项,争取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工作。03



针对发现的由于企业停产时间较长,磅房设备已不能使用的问题,建议如果将来司法拍卖成功,让申请执行人先垫付过磅设备维修费用及过磅人员工资费用,首先确保拍卖物成功交接,最后当从拍卖款中扣除。



双方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执行方案均表示认可。



财产评估中



2021年7月29日,法院启动了财产处置程序,双方一致要求通过评估确定财产处置价,评估公司作出了评估报告,涉案原煤的含税单价950元/吨,总价为2375万元。为了保证拍卖过程税款缴纳问题,执行人员决定在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中明确,拍卖价为含税价。9月15日,竞买人以2435万元的最高价,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得2.5万吨原煤。故事说到这里,就是开头读者看到的场景啦!



党组科学决策巧妙应对各方需求



面对群众对执行工作的阻扰,执行法官开始了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原来,因煤业公司长年开采煤矿,造成了附近村庄部分土地塌陷,村民多次要求煤业公司负责,但因没有确定的赔偿金额,问题没法解决,村民担心此次原煤如被拉完,赔偿款没有了着落,他们将彻底失去解决问题的希望,无奈之下只能极力阻拦法院执行,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9月24日,晋中中院执行局向中院党组和史红波院长汇报了案件执行情况,建议拟定强制执行方案。同日,当地镇政府也向县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建议县政府协调法院暂缓执行,优先保障群众利益,优先解决煤业公司与各村集体之间的纠纷。



由于当时煤炭市场价格正处于高位运行,竞买人提出如不能及时解决拉运问题,煤价下行会造成其极大损失,甚至向法院提出退还部分竞买款,以缓解其资金紧张的问题,并表示如在10月8日前还不能解决问题,则要退煤返钱。申请执行人不同意退还竞买款,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解决。由于申请执行人、竞买人和附近村民的利益存在强烈的冲突,执行工作陷入两难状态。



晋中中院党组在反复研究案情、理性分析判断后,综合各方利益需求,科学调整了执行思路。责成承办法官赵保军对案件执行做两手准备,一方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另一方面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竞买人,做好沟通、安抚工作,通过利弊权衡、准确掌握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心理,适时适度进行执行和解,要求申请执行人考虑实际状况,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处境,配合并服从执行团队的综合意见;同时,市、县两级法院主要领导积极与当地县委政府协商,引导附近村集体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煤业公司的剩余原煤、渣煤、煤泥、废旧钢材等财产进行保全,及时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



这样,就为下一步,依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做好了充分准备。



执行和解达成多方一致满意



经过艰苦努力,普赛斯公司与煤业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普赛斯公司同意在收到1800万元后,放弃其他债权。同日,昔阳县人民法院应大寨镇政府及附近村庄的申请,对煤业公司本案竞买款中的600余万元采取保全措施。当日,法院工作人员同申请执行人、竞买人一同前往煤业公司拉煤时,附近村民不再阻拦,部分村干部还对法院执行方案表示认可,解决了他们的实际问题。10月3日早晨,煤业公司将2.5万吨原煤向竞买人全部交接完毕。



2021年11月18日,在全国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当天,执行法官赵保军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800万元。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竞买人,被执行人员连日来的奔波忙碌、不辞辛苦的付出深深感动,才使得这起矛盾繁复多元看似无解的案件,最终规范纳入法律程序,得以圆满高效执结。案件结束后,当事人纷纷致电法院,表达自己由衷的感谢和对执行人员的真诚的敬意。申请执行人特意送来满含诚意的感谢信和鲜红的锦旗,上面用金灿灿的大字书写着两行字:“善意文明执行,护航企业发展



在全国法院“三晋执行护民生”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普赛斯公司负责人,面对媒体及代表委员,接受记者采访,发表了朴实无华而热情洋溢、饱含谢意的感谢辞,“没有执行法官的辛苦和智慧,这个历时四年的案件不可能在短短两个月高效执结,感谢法官们的辛苦和努力,感谢中院党组的智慧决策,这件案件代表了最大的公平和正义,我们案件双方当事人,还有昔阳大寨村周围的几百名村民看到了,也亲自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心、信心、智慧和力量!”



执行工作征途漫漫,迎难而上,行则将至!



执行任务结束后,执行法官赵保军,在他的执行日志中这样写道:执行法官的使命就是努力把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手中的真金白银。一个执行案就是一次战斗,需要智慧、信心和勇气,需要团队的精诚合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还需要科学研判、冷静思考和准确适用法律来决策……每个执行案件各不相同,问题和困难各不相同,所经历的挑战和收获自然也不相同。执行工作征途漫漫,迎难而上,行则将至!执行工作责任重大,它是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它离不开党组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使执行难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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