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炭网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陕西省关于规范煤炭市场价格行为的通知

   2021-11-25 2120
导读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市场监管局,各煤炭企业: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也对冬季电力等能源供应保障和群众温暖过冬产生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大宗商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市场监管局,各煤炭企业:


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也对冬季电力等能源供应保障和群众温暖过冬产生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稳定市场价格预期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价格行为,促进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促进上下游行业协调发展。国有煤炭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严格履行中长期合同,主动降低市场交易煤价,保障发电供热和民生用煤需求,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二、煤炭企业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根据实际生产、流通成本为下游企业提供质价相符产品。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及自我约束,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障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三、煤炭企业要强化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守法规范经营,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牟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共同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关注煤炭市场动态和价格走势,梳理排查保供稳价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对扰乱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推动煤炭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以及散播虚假信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ynmtw.cn/news/show-50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1 ---- 2024 | 版权所有 云南煤炭网 | 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发布上网 | 投诉邮箱:3533165133@qq.com

工信部备 | 滇ICP备 2021004970 -2 |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6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