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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送给你

   2022-01-14 610
导读

担当诠释忠诚塑造执法机构应有的样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过去一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秉持“严”的标准,保持“严

担当诠释忠诚

塑造执法机构应有的样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过去一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秉持“严”的标准,保持“严”的本色,忠诚履职尽责,塑造了执法机构应有的样子,促进了山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坚持风险研判,确立“严”的靶向

我们立足山西煤矿点多、面广、灾害重、产量大,而监察人员数量少的实际,在做好全面分析研判、科学排兵布阵、严格精准执法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实行分类监察,防控系统性风险。把全省63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33座高瓦斯矿井、25座水文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42座采深超500米矿井、34座单班入井人数超500人矿井,作为监察执法的重点对象,盯紧看牢不放松。二是实行重点监察,防控阶段性风险。针对晋能控股集团及下属部分煤矿借增产保供之名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问题,我们采取异地执法方式,对其所属54座煤矿进行现场监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45座矿井及主要负责人进行严厉查处,顶着各方压力,责令11座煤矿停产整顿,罚款6455万元,并向全省通报、媒体曝光,化解了重大风险。三是实行专项监察,防控周期性风险。通过总结事故规律特点,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举一反三、分类处置。针对石港煤矿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责令晋中市左权县、和顺县同类矿井调整开采顺序、优先开采保护层;针对瓦斯监控、传感器标校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培训,推动同类问题彻底解决。2021年,山西煤矿发生事故8起、死亡11人,比上一年分别下降33%和56%。

坚持严格执法,打出“严”的气势

2021年,山西局共查处重大隐患400条,责令停产整顿284矿次,实施行政处罚5.2亿元,各项执法指标均居全国前列。一是敢于动真碰硬。在查处晋通砂石煤矿越界开采、隐瞒掘进工作面的非法违法生产案件中,面对矿方的重重阻挠甚至威胁利诱,监察人员毫不退缩,深入井下查清楚第一手资料,掌握了有力证据,将涉嫌修改、删除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数据当事人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对煤矿企业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二是善于发掘线索。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在现场检查停产矿井太原市古交世纪金鑫煤业时,发现有新鲜卡车辙印,办公楼前停放多辆小汽车,但矿方一口咬定井下没有作业人员,监察人员当晚杀了个“回马枪”,突击检查发现井下违法生产行为,对煤矿企业、地方政府以及监管部门14名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依法作出了2128.38万元的经济处罚。三是勇于自我革命。2021年,山西局相继查处襄垣上良煤矿、华阳二矿等一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金额均在千万元以上。

坚持标本兼治,夯实“严”的基础

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措并举,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一是在“防”上做文章。出台《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省级地标,持之以恒推动落实。针对晋能控股集团管理层级多的问题,约谈该集团负责人,跟踪督促其整改到位。二是在“提”上出实招。对全省34座单班入井人数超500人的矿井,要求在2021年底必须压减至500人以下;持续推进煤矿“一优三减”,对华阳集团、晋能控股所属煤矿提出明确任务、具体时间;推动省政府把煤矿智能化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全年建设10座智能化示范煤矿。三是在“救”上下功夫。建立事故救援快速响应流程,强化平时应急演练,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全年成功救援27名被困矿工。

坚持改革创新,激活“严”的动力

山西局坚持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全力推进监察改革创新,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矿山安全监察铁军。一是落实“双严”要求。坚持对内严格考核、对外严格执法,对监察人员实行业绩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二是强化“双向”监督。强力推动实现执法预审,实行内部监督;大力推进行政处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双刃”制度。制定了《公务人员进行及时奖励办法》,对在监察执法、抢险救援、事故查处等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监察人员,进行及时奖励表彰;建立了《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执法不严、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坚定不移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决打赢安全保供攻坚战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去年下半年,全国煤炭供需紧张,煤价高涨。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重点产煤地区,吹响保煤炭供应、保经济平稳运行、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冲锋号”。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坚决扛起保民生、稳经济、促发展的政治责任,以高站位、顾大局、重服务、严执法的工作实绩,坚决打赢安全保供攻坚战。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产煤近11亿吨,同比增长1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0136,其中第四季度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输送煤炭9600多万吨,全年向外省份输送电力超过2400亿千瓦时,为安全保障能源供应、民生用煤作出了应有贡献。

响应号召,紧急行动,有序增产增供

面对异常艰巨的煤炭保供任务和高煤价利益驱动带来的巨大安全风险,我们严把产能核增关口,坚持“三增”、严格“四不增”:露天煤矿有增产能力的核增,批小建大的核增,建设煤矿延长联合试运转期的增加产能;对任一生产系统能力不足的不予核增,对靠增加采掘头面、搞“人海战术”的不予核增,对存在瓦斯、冲击地压、水害、滑坡等重大风险且灾害治理不到位的不予核增,对采掘或采剥失调的不予核增,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科学有序释放优质产能。自去年9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分6批推进118处煤矿核增工作,拟核增产能1.76亿吨/年,占全国拟核增产能的60%。

科技支撑,提速提效,实现增量保供

用科技手段推动减人保安、增产增效。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智能化建设的90处煤矿共增加产能8510万吨/年,且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高。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监察,加快“煤矿安全风险分析预测预警系统”建设使用,坚持执法监察线上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局领导、监察处室和分局(站)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现场开展核查处置,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服务保供大局

针对煤矿不同违法情形和程度,实施“五停三不停”措施,即停岗不放心的人、停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停止没有把握的事或施工作业、停止问题严重的系统、停产不安全的煤矿;做到能停人的不停设备、能停设备的不停施工、能停工的不停产,必须停产的时间尽量短,抓准关键点,盯住问题隐患整改,帮助煤矿企业快整改快生产。

精准执法,打非治违,保安全保供应

牢记“安全是对保供最大的支持”“保安全就是保供应”,精准执法、深化打非治违,精准执法、深化打非治违,全年查处各类隐患6040条(含重大隐患69条)、同比增加61%。积极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暗查暗访组,先后深入赤峰、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重点产煤地区开展督查和明查暗访,全年办理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20余件,有力维护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保供秩序。

非常时期,非常措施,确保安全保供

以“五个一律”推动煤矿企业补齐短板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弱项,全力做到安全保供。一是保供煤矿一律签订保供安全承诺书。所有保供煤矿“一矿一策”制定产能释放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煤炭供应。二是上级公司一律向所属煤矿派驻安全包保工作组。实施“一矿一组”,组长由上级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担任,我们定期或随机检查包保工作组工作情况,对未派驻工作组、安全包保流于形式、不认真履职的,约谈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联动落实、一体落实。三是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一律主持或参加月度安全办公会议。通过采取列席指导企业安全办公会议、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实施“逢查必考”等措施,由事见人、由事警人,推动实际控制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履行职责,推动各级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四是发生事故的煤矿一律开展大排查。严肃事故查处,对事故煤矿和上级公司,从思想、作风、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等方面逐项排查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五是不间断在线巡查或现场检查。去年四季度以来,全局执法人员原则上双休日一律不休息,执行双休日三级带班值班值守,局机关成立2个执法检查组,分局全体人员在线巡查或现场检查,以不间断实施严格执法监察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四川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坚持防风险、保安全、强治理、促提升,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省发生煤矿事故3起、死亡5人,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7.1%、28.6%。

坚持优化机制,做到靠前防范

始终将抓实前端预防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最经济、最有效的硬措施。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从依法办矿、安全条件等11个环节制定准入机制,从8个前置要素、7个否决情形、30个条件明确复产标准,从严执行升级改造项目不得组织生产的规定,将综采作为升级改造项目核准首要条件,严格行政审批,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监管。二是严防风险隐患。建立省市县每日风险辨识研判制度,每日研判情况专报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对所有煤矿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坚持整改作业矿井定人员、定范围等“八定”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报警等“停产撤人”刚性要求。全年发出预警指令1100余矿次,汛期、地震期间安全撤人8.5万人次。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市包县、县包矿”和煤矿安全“四个专班”包保、盯守、巡查机制,制定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岗位责任和任务清单,推行“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制度,实施矿长安全考核记分制,责令免去6名矿长职务,5年内不得担任矿级领导。建立“省对市、市对县”煤矿安全监管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纳入“党政同责”年度考核,督促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坚持严打严管,做到主动治理

始终把主动作为、深入治理贯穿到狠抓煤矿安全监管全过程。一是全面推进三年行动。开展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等5个专项整治,组织全省煤矿安全技术、灾害治理效果2个专项审查等。大力开展大排查及回头看,建立全省煤矿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分级督办煤矿问题隐患整改,关闭整改无望的落后产能煤矿13处。二是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实施省市县煤矿监管部门领导重点时段驻矿蹲点督导制度,从严落实监管责任。开展煤矿落实主体责任等专项执法活动,全年实施行政处罚132矿次,其中经济处罚1037.42万元。三是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全省检查煤矿171处、984矿次,查处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6103条;对2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矿分别处罚256万元和406万元;约谈煤矿企业40次、管理人员97人次、地方政府7次;对负有监管责任的30名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对7名煤矿企业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夯实基础,做到科学管控

始终把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作为重要支撑。一是推动管理体系标准化。制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将等级分为3个等次,新增10项否决条件。组织2轮85矿次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抽查,撤销2处煤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完成2处煤矿一级标准化初审考核。二是推动矿井建设规范化。制定煤矿安全高效矿井评价标准,全面推行“系统优化、生产集约、技术配套、管理到位”模式。三是推动采煤工作面智能化。支持重点骨干煤矿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的升级改造,全省建成和正在建设的智能化采煤工作面达到6个。

坚持服务发展,做到安全保供

始终把做好电煤保供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把保障安全作为保供的首要前提。会同省经信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组建专班,对全省生产矿井、隐患整改矿井、停产停工矿井开展检查指导,实施“一对一”帮扶。对生产矿井,在核定能力范围内挖潜提效上下功夫,逐矿找准制约生产的主要问题;对停产和整改矿井,在严格把关推动复工复产上下功夫,指导11处受地震影响煤矿尽快复工复产。截至去年底,生产煤矿、日均产量、电煤供应分别比8月初增长83.3%、46.6%、124%。实施“日调度、周会商”制度,每日调度各煤矿运行、日产量、安全以及风险管控情况,每周动态更新“推动达产、稳产、复工、复产、投产、启动隐患整改”等清单。

改革创新 集中整治

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积极当参谋、抓协调、促落实,以“最严责任、最硬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坚持全员担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党政领导带头“履责”。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全部制定并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清单,省委领导和省长亲自研究、部署、协调,常务副省长和副省长具体抓、专门盯,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力推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部门监管分工“定责”。制定《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53个单位的252项工作任务分工,以及125个行业领域的省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三是企业主体照单“尽责”。督促指导87.5万家企业制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创新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安全总监全部实现应配尽配。建立企业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制度,累计2447万人次接受教育。四是依规依纪量化“问责”。2021年,对132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坚持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一是破解非煤矿山领域深层次问题。形成深井矿山风险管控、智能化建设等17项制度性成果,重点督促烟台市实施“关闭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将126个矿权压减到63个。二是破解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整改隐患430万条。三是破解治理基础薄弱问题。出台“四位一体”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制度措施

一是抓督政,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导。省委、省政府派出152个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累计督促整改问题12.98万个。二是严督企,点穴式开展驻点监督。组织14个部门向重点企业派驻骨干人员和专家,累计监督企业整改问题45.9万个。三是广动员,持续抓好有奖举报。修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2021年奖励金额是2020年的3.8倍。四是长震慑,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发生亡人事故,分级别分行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现场宣布行政处罚或追责问责决定。五是重帮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六是强倒逼,突出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创新实施“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执法模式,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履职 精准监察

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监察顺利开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

机构改革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着力深化调研、加强对接、摸清底数、理清思路,积极探索推进严格规范精准监察,推动非煤矿山安全国家监察顺利开局起步。

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国家监察“着力点”

我们召集31个区县监管部门负责人召开监管监察座谈会,全面了解全市非煤矿山情况;由局领导牵头,组成4个检查组,深入区县、矿区开展调研式监察,建立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台账;在尽快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推进非煤矿山监察的思路和举措。坚持“查企”和“督政”相结合,着力提升国家监察效能;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着力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

严格规范履职,绘好国家监察“流程图”

一是构建“六有”闭环监察模式,即监察有计划、有检查、有处置、有移交、有督办、有评估,形成环环相扣的闭合工作流程。二是推行图表化台账式管理。建立月度监察计划编审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监察区县和矿次,绘制监察循环图表;建立监察工作督办台账,实行月度总结、季度分析、半年评估,根据矿井安全状况、灾害变化特点及时调整阶段性工作重点,聚焦重大风险管控精准发力、规范履职。三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联合检查、隐患移交、挂牌督办、信息共享、风险会商等7项机制。

精准靶向施策,把好国家监察“三道关”

一是把好风险管控关。分区县、矿山企业2个层面逐一建立“一地一册”“一矿一册”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适时动态更新。二是把好现场检查关。制定《非煤矿山现场检查项目基础表》,针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3类监察对象精准施策,明确检查项目、内容、方法、依据“四要素”;推行现场检查“四个集中”,即“检查前”集中研判主要风险、“检查中”集中会商检查重点、“反馈前”集中讨论确认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移交前”集中研究出具国家监察意见。三是把好处理处置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矿山安全检查移交书》《重大隐患(险情)现场处置决定书》3类监察文书。截至目前,检查104处非煤矿山,对全市正在生产建设的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实现“全覆盖”;查处风险隐患416条,依法移交地方监管部门;实施重大隐患(险情)现场处置1起,责令1处矿山企业停止施工作业;督促地方监管部门立案26起、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起;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67条。

创新驱动 精准施策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坚持创新驱动,精准施策,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生事故13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下降45.8%、51.9%,连续11年未发生重大事故,连续39个月未发生较大事故。

以解剖式执法为根本举措,建设双重预防机制

一是创造性开展“解剖式”执法。去年8月起,探索推行以“三个统一”(即统一检查共识、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执法要求)为基础的重大隐患“解剖式”执法模式。省厅带头执法,市县局全面跟进、同向发力,共发现和上报重大隐患774条、十类严重违法行为491条,违反“六严禁三严格”行为359条;全年立案795起,处罚2400.7万元。二是积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分别建立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基本信息“一张表”,将全省2181座非煤矿山按安全保障程度从高到低确定为A、B、C、D四类。三是数字赋能监管。全省非煤矿山统一推行“一图一表一清单一方案”管理模式,目前完成了全省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47座尾矿库在线监测数据接入系统。

以“两坚决一减少”为根本任务,倒逼事故防控

一是指标上肩。2021年初,制定非煤矿山监管要点,将事故控制指标分解到月、到市州,逐月调度分析。二是重点防控。抓重点地区,在2个国家级重点县基础上,再遴选15个省级重点县、19个市级重点县,逐市逐县督导。抓重点企业,紧紧盯住湖南有色、中钨高新、湖南黄金等企业查短板、补漏洞。抓重点环节,突出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等8类事故,落实落细关键防范措施。抓重点时段,下沉一线明查暗访。三是事故倒查。

以分类处置为抓手,促进非煤矿山减量提质

对全省2181座非煤矿山进行分类处置,减少矿山数量,促其减量提质。

一是关。全面退出石煤和汞矿开采,严格限制钒、石膏和硫铁矿开采,淘汰落后不安全产能。二是盯。列出长期停产停建的“僵尸矿山”名单,逐矿压实县乡政府的巡查、打非治违责任。三是提。对现有矿山规模小、矿产资源不足、安全保障能力弱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改扩能、整合资源、加大安全投入等路径,实现内部优质资源有效整合、安全条件提升。四是引。开展二级安全标准化和“六化”矿山建设;推动海螺水泥、湖南黄金、华新水泥、湖南柿竹园矿业等基础较好矿山企业建设数字化矿山。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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