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签署协议,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动机制。此举意味着双方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共用、监管监察联合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处置以及应急值守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协议,今后双方将每月共享煤矿基础信息变动情况,每季度共享全省煤矿企业产能核准、瓦斯等级等基础信息和执法信息。贵州省能源局将及时把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暂扣返还情况及时通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此外,双方还将深化联合执法,统一执法方案、统一执法分工、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督促隐患整改。发现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责令停产整顿等依法应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形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将及时移送或函告贵州省能源局依法查处。
对年度内发生2起较大或1起重大事故、典型较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双方将联合约谈或组织开展全省事故警示教育工作。针对典型事故、突发事件,根据需要联合拟文通报相关问题或事故,双方也将联合推动出台地方性煤矿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