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对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安全监察及调度。截至目前,山东省复工复产矿井87处,其中86处正常生产矿井、1处正常建设矿井。春节后,山东局检查煤矿28矿次,开展局领导嵌入式执法18矿次,查处问题321条,行政处罚329.7万元。
春节前,山东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停产放假煤矿及非煤矿山复工前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措施。煤矿复工复产前,地方监管部门要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组织抽查检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工复产的煤矿及其上级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盯紧长期停产停工煤矿,严防明停暗开、擅自恢复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山东局要求地方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严防已关闭退出矿井“死灰复燃”非法盗采资源。
春节期间,山东局采用“突查+巡查”等方式开展节假日不间断执法,每天由1名局领导带队、有关处室人员参加,组成安全巡查督导组,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煤矿、重点管控煤矿、灾害严重煤矿开展安全巡查。
节后,紧盯开工复工重要时间节点,山东局迅速行动,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制定监察方案,明确分工和标准,以督导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监管责任落实以及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等情况作为重点监察内容,对标对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