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煤炭9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矿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前期工作现场核查的请示》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批复(内能煤运函(2021)754号)。
批复表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快做好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02 号)要求,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矿(以下简称“塔拉壕煤矿”)已纳入国家重点保供煤矿范围。
并且,经现场核查,塔拉壕煤矿各系统具备1000万吨/年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可由600万吨/年核增至1000万吨/年。塔拉壕煤矿可以按照核增后的能力临时组织生产。
公告称,塔拉壕煤矿将根据文件要求,按期完成产能置换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办理,严格兑现电煤中长期购销合同签订等相关承诺,依法依规释放产能。
在产能置换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办理完成并在产能变更公告发布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