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科技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镇配气环节价格管理,规范定价行为,提高价格工作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1〕8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