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发布会,介绍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副司长周伴学出席,介绍近日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情况并就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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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劲松: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然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在当前国际能源供需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十分重要、十分必要。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简单地讲,就是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含税价格在每吨570~770元之间较为合理,这也是行业的普遍共识。考虑中间环节流通费用等因素,明确了山西、陕西、内蒙三个重点产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将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上述合理区间运行。二是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目前,燃煤发电执行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实现了“区间对区间”。我们这次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燃煤发电企业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范围内及时合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
为实现上述“两个明确”,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二是强化市场预期管理。进一步健全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归。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同时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文件的主要政策内容,我可以用五句话帮大家再梳理一下。1、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2、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3、价格合理区间是行业共识,4、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充分传导,5、超出价格合理区间将及时调控监管。
当前,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三个稳”:一是稳预期,引导市场形成合理煤价预期,遏制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二是稳供应,支持煤矿稳定生产、支持煤电平稳出力,更好发挥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三是稳经济,推动上下游行业协同发展,引导煤炭价格进一步合理回落,稳定下游企业用电用煤的成本,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企业迅速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