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8年提高冶金焦炭出口关税至40%以来,焦炭出口大幅度减少。自2013年起,中国正式取消了焦炭40%出口关税和配额制度,转而实行焦炭出口许可制,焦炭出口明显回升,2013年出口量达467万吨,比2012年增长358%。2013年取消焦炭出口关税顺应行业及市场发展规律:一方面捣固炼焦技术进步,一些非焦煤可以50%~70%较大比例掺和焦煤一起炼焦,事实上扩大了炼焦煤的品种范围,使得原探明的炼焦煤可以延长使用年限;另一方面,限制焦炭出口逼得国外欧美国家四处“告状”,国内过剩产能失去了国际市场。
冶金焦炭应有一定的合适的粒度。其粒度的大小与炉子容量有关,大电炉用的焦炭粒度较大,小电炉用的焦炭粒度较小。例如容量为12500kVA的电炉,焦炭粒度应为5 mm—18 mm;容量为400 kVA—1800 kVA的电炉,焦炭粒度应为 1 mm—8 mm,其中1mm—3 mm粒度的焦炭不高于20%,冶炼过程中,应经常检验焦炭中的含水量,进行炉料配比的校正,使炉况正常进行。
由于中国粗钢产量增速严重放缓,亚洲地区的粗钢产量占全球粗刚产量的比重持续下滑,受到欧美等其他地区钢铁消费需求上升的支撑,国际冶金焦炭价格主要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四季度209美元/吨)。2010年10月,虽然亚洲地区的粗钢产量占比下降到61.66%,但全球钢铁产量开始出现显著的回升,显示其他地区的焦煤需求仍然旺盛。